下载专区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1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教函〔2008〕242号

各区县教委、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08〕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设立4个系统评奖委员会,教育系统评奖工作由市教委负责,现就做好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参评成果范围、申报方式和申报数额

  (一)参评单位:教育系统各有关单位。
  (二)参评成果范围:2005年7至2007年6月期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含教材);教材须是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出版的成果,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的,可参加评奖。各单位推荐的参评成果应严格按《条例》和《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执行。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参评成果。合作研究成果一般应由第一作者申报,若第一作者不申报的应书面授权委托其他作者一人进行申报。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方式: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中小学以区县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数额:根据市评奖委员会下达给教育系统的限额数,以1:2.5的比例即190项*2.5=475项控制参评成果数量(各参评单位的申报数见附件4)。
  二、学科评选组和评选程序
  (一)学科评选组
  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市评奖委员会下设12个学科评选组,教育系统拟按12个学科评选组进行申报,根据申报情况再设立相应的学科评选组进行评审。各学科评选组及其包含的一、二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范围分别是:
  马克思主义理论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哲 学 组:哲学
  社会学组:社会学;民族学
  经济学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政治学组: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教育学组: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法 学 组:法学
  历史学组:历史学
  管理学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语言文学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艺术学、新闻传播学组:新闻学;艺术学
  综合研究/交叉学科组:跨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的研究成果
  各学科评选组的组长单位原则上由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具有相应学科评选组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的高等学校担任。
  (二)评审工作程序:
  1.作者申报;
  2.单位推荐(中小学由区县教委负责推荐);
  3.形式审查;
  4.学科组评审;
  5.教育系统评审委员会评审;
  6.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及其它事项

  (一)每项成果的申报均应填写《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
  各有关高校和区县教委应对《申报书》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应审查: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研究成果:论文、调研报告应提交至少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其它成果均需提交3份原件。以非中文撰写的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中文内容提要。申报成果的社会效果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一式3份。
  2.《申报书》一式3份(均为原件),用A4纸打印并在左侧装订。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按要求统一装订在《申报书》中。
  3.《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5)一式1份,用A4纸打印,并加盖各有关高等学校或区县教委公章。《一览表》用Excel制作的电子文件及以上材料一并交到指定地点。
  (三)报送时间:5月28至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师范大学院内新主楼A区205室)。
  (五)文件下载:申报所需表格可从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
www.bjskl.gov.cn)或市教委网站(www.bjedu.gov.cn) 下载。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届评奖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按规定的数额推荐本单位参评成果。

  联系人:
  市教委科研处:  车庆珍  联系电话:66074722、51994787
  北师大社科管理中心:钱  选  联系电话:58809876

  附件:1.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指标体系
      4.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申报限额数
      5.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申报一览表

 


附件信息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