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丰富和发展党的教育方针的集中体现,是党的教育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的精髓,是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行动指南。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是高校“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态度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我校在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工作方面一直秉承抓牢抓实的作风,通过一系列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活动,强化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规范意识,营造良好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氛围,践行“立德树人”的使命。
一、 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
为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学校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工作以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一)校学术委员会是推进学校整体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校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本着教授治学的精神,在校学术委员会中设立专门的学术道德委员会,作为学校开展调查评判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工作并处理相关事宜。
学术道德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委员组成,学术道德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处。学术道德委员会的职责是:1、制定学校学风建设实施意见;2、定期检查各院系部和各机关单位的学风建设工作;3、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4、组织专家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5、公布和上报调查结果。
(二)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开展全校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核监督评价,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校内各学院和各研究院的学术委员会,推选专人负责本院的学风建设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并杜绝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 完善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制度
(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章程》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职责,并明确规定“校学术委员会设立学术道德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从学术角度公正客观地评议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建设和维护学校科学道德规范,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细则》特别强调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的重要性,明确了学风建设的目标、原则、任务和措施。
(三)《学术规范管理办法》。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建立健全学术研究规范体系,强化师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坚持学术道德操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等文件,制定该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基本学术规范和相应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以及处理机制。
(四)《关于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实施细则》。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规范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作假论文的认定机构、职责、作假论文认定的标准以及处理等内容。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学风建设,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严肃学术纪律,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实施细则》和《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程序、结果及处理等内容。
(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该办法将“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师德高尚,能够履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作为基本条件。
(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探索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条例》明确要求,“导师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与法规,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时完成学校和学院有关研究生教育规定的各项任务;应遵循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应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指导;应对研究生的业务学习和思想品德教育全面负责,切实履行教书育人两大基本职责。”
(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杂志总社意识形态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杂志总社关于约稿工作的有关规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杂志总社关于稿件审校的规定》和《审读校对发行工作细则》,将论文作者科研诚信和意识形态放在第一位,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期刊论文的三审三校制度;稿件的重复率达到10%以上,编辑人员须在审稿意见中进行相关的说明,并采取退稿处理。拟通过复审的稿件重复率须控制在10%以内。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论文坚决拒稿,并将作者载入黑名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学位授予工作的学术复核办法(试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规章制度中,均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放在重要位置。
三、 强加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制度宣传教育
(一)加强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教育
1、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在师生中加强科学精神教育,强调学者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养成。在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各类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内容。要求候选人签署承诺个人提交相关科研成果真实性的材料,如发现科研不诚信行为有权取消录取资格;长期跟踪并维护教师的诚信档案,以促进健康的学术环境,职称评审科研材料学术诚信第一,公示环节接受各方监督,如遇相关情况反馈及时开展调查。在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将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等内容作为必修课,通过专门版块强化科研诚信规范教育;在新教工培训中关于如何做好科研的部分加入科研诚信内容和科研规范教育。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持续开发在线学习资源提供灵活学习途径,建立持续评估机制;设立奖惩机制,表彰优秀,对师德师风问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为本专科生开设科学伦理讲座,在研究生中进行学术规范宣讲教育,培养学生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忍不拔、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将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作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范畴。
2、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是教师学风建设的重点。学校把学术道德与学术建设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单位的学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学校对教师进行每年一轮的科研诚信教育,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建立科研诚信档案。请教师提供相关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学院党政联席会及评审小组对教师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诚信把关意见,同时引入教师个人承诺部分,如发现科研不诚信行为取消相关奖励及评优。
3、在学校网站、校刊、电视台、宣传橱窗上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发布学风建设的实施情况,大力宣传优良学风和高尚师德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发挥好身边榜样的教育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
(二)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
1、建立学术监督和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学术出版资助评审、学术评奖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等制度,并将评审结果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内认真接待和处理相关投诉,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科学研究信息实行全方位公开化。对项目申报、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要及时网上公示,接受校内外同行专家的监督,防止学术研究的重复化,项目申报的同质化,避免资源浪费。
(三)加强学术道德榜样宣传活动。为全面促进学风建设,鼓励动员全员参与学风建设活动,感受学风建设文化,我校积极推广、鼓励支持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道德榜样宣传活动。通过“经贸榜样”等活动,树立学生优秀典型,宣传脚踏实地做学术的精神,鼓励学生提升学术修养,树立正确的科研规范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通过“优秀导学团队”等评选宣传,积极发挥各部门在学风建设方面的正向引导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师生群体强化优良学风意识,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规范。同时,注重学风建设活动系列化、品牌化、长效化,形成我校特色学风教育活动,创新学风建设教育形式。
四、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学校建立学术不端举报机制,使对学术不端的举报能够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顺利进行。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举报应当实名举报。举报者应提供举报书,指明举报对象、内容并附证据资料。学校采取各种措施保护举报人,同时维护被举报人的人格尊严和正当合法权益。学校对不实举报要及时澄清,对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保护。
对于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有具体的处分规定,对于学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中的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学术不端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给与处分决定,经学生工作委员会通过后生效,开除学籍的学生还需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生效,相关处理决定按照程序提交档案馆存档。2024年,我校一位2022级博士研究生,将他人投稿论文修改后以自身名义公开发表,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位2023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课程考试,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 特色做法及经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历来坚持立德树人,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放在首位。概括起来,主要做法,一是制度化。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要求,通过各种规章制度明确下来,特别是将违反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要求的行为进行列举,明确处理机制和处理后果。二是全程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对广大师生的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从教师入职前的审查到入职后的教育直到退休后,从不放松;对学生从其入学的新生教育开始,到课堂、考试、发表论文和最后学位论文的写作、答辩等各个环节,均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放在突出位置。三是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从学校到各学院、部门,均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职称评审、评奖评优、保研等工作中坚持一票否决。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宣传,即有正面引导,亦有反面教育。在多措并举下,我校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没有教师出现违反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问题,学生中发现科研不端或者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直在万分之一人次以下,处于较低水平。
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事关高校立德树人使命的达成,这是一项持续性的重要工作。未来我校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很抓落实,强化宣传,多部门协调,并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继续提升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成效,培养更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社会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