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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审核时应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09-03-31  

 

一、人员基本情况

1、学科门类(社科类、理工类)。要分清;

2、是否统计(有“是”、“否”选项)。凡教学、教辅单位人员(包括行政和管理人员)均选择“是”,学校机关人员为“否”;

3、联系电话最好填上手机号和E-mail。方便联系。

二、科研情况

1、科研项目

(1)学科门类。尽量选“社科类”;

(2)项目成员。当前年工作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含学生)均为3,省部级以下均为2。

2、科研成果

(1)论文、著作审核。

①注意分清期刊论文、论文集、文章和著作类各项;

②学科门类。成果添加尽量选“社科类”。

③项目来源。如果选定项目必须在课题名称中录入课题的具体名称;

④添加作者。论文如果不是独立完成,一定要将所有作者录入,著作类我校教师仅是参编,必须添加主编、副主编;

⑤论文被引用情况。一般选择“未被收录”,论文的收录、引用应在收录情况录入;

⑥著作类成果应用情况。如选“提交有关部门”一定要提供纸质部门鉴定书复印件;

⑦论文、著作类分值按照“教研人员科研工作业绩及量表”计分;

⑧注意系统新增加的转载、收录情况的录入。

(2)研究报告、学术活动审核。按照“教研人员科研工作业绩及量表”计分。

注:1、我校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的确定原则及目录

   2、“教研人员科研工作业绩及量表”

请在科研处主页“规章制度”中下载

科研处

杨建华 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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