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要闻
我校举办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9-12-20  

 为促进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实现科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12月18日,科研处联合财务处在校本部博纳楼五层第七会议室举办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培训会。科研处处长姚东旭教授主持会议,副校长王永贵教授、财务处处长王晓婷出席会议,科研处文玮老师、财务处滑跃老师做了相关培训报告。全校各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科研秘书、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2019年新进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王永贵副校长到会并发表讲话。他强调书记校长和班子对科研高度重视和支持,并介绍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调研的情况。王永贵副校长共主持10余场调研会,先后有150多名教师和管理干部参与,收到大量的建议和意见,其中有很多与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相关。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学校科研处和财务处本着以教师为本、以学校的科研事业为本的原则,推动修订了4项相关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老师提供便利,为科研松绑,这也是主题教育的阶段性成果。王永贵副校长指出,一流的财经大学一定要有一流的学科、一流的专业、一流的科研、一流的师资队伍,首经贸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科学研究是重中之重。科研处和财务处要从科研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好科研服务工作,此次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改革思路,今后还要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服务好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

 财务处王晓婷处长表示,本着为广大教师做好服务、提供便利的原则,在学校领导带领下与科研处通力合作,着重理顺“管”和“放”的关系,主要在简化程序、明确经费支出范围等方面做了制度修订。财务处首先将自己的部门职能定位于服务,因此,切实解决老师实际困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科研处姚东旭处长对本次制度修订中优化科研管理的几项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

 一是修订新入职教师的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了资助力度,每项资助5万元,同时学校也在探索设立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高项目,对于出色完成启动项目的老师,继续给予5万元的后续研究经费。在提高资助力度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项目的考核要求。

 二是提高横向项目的科研绩效比例。横向科研项目可提取不超过经费总额60%的间接费用,其中除学校管理费外均可作为科研人员绩效支出。项目完成后的结余经费,可提取不超过80%作为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

 三是扩大经费报销范围,降低报销门槛。(1)交通费:扩大报销范围到公交一卡通,网约车,明确用于科研工作的单次加油费可以据实报销。(2) 差旅费:横向和纵向项目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不需要学院领导审批。二级教授科研经费可报销高铁商务舱和飞机头等舱。(3)办公用品:科研类财政专项经费可以报销办公用品。(4) 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科研类财政专项经费将控制比例从各20%扩大至各30%。

 四是优化科研立项程序。纵向项目严格执行基金的管理规定,配合立项单位完成立项程序。横向项目不断优化程序,减少环节,便捷立项、结项。

 五是搭建校级项目体系。学校正积极探索搭建校级项目体系,除新入职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外,近期还会陆续推出优秀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高项目、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项目、国家基金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等,同时不断完善科研专项支持计划,除目前已经实行的出版基金计划、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支持计划、引进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级项目申报奖励计划等以外,还会根据需要推出其他科研专项支持计划。

 文玮老师针对科研项目管理全过程中的纵向与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以及经费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做了专题报告。

 一是科研经费管理。明确间接经费含义和计算规则。(1)科技类。按照不超过科研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2)社科类: 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管理费的计提。(1)科学技术类项目:按照项目总经费的5%计提。(2)社会科学类项目:重大项目5000元/项、重点项目3000元/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等2000元/项。(3)纵向课题没有间接费用的,管理费从项目总经费中提取,提取比例为项目总经费的5%。绩效。绩效是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包含课题负责人)的奖励性支出。间接费用扣除管理费后的余额为绩效。校内人员的绩效随工资一并发放,并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绩效支出须遵循“重贡献、重实效”的分配原则。绩效单独建账户。老经费管理办法:绩效随项目进展情况分次发放,3:3:4。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并报科研处审核批准(科研处下载专区《绩效支出发放明细表》)。新经费管理办法:结项后一次性发放。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并报财务处执行。经费使用的几点注意事项。(1)国家社科、北京社科、教育部项目资金不得支出论文发表版面费。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可以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的直接支出。(2)2016年以前的项目执行老办法,在2016年9月份之前可以支出论文版面费,之后就不能再支出论文版面费了。(3)绩效是支付给项目组成员的奖励性支出。支付给专家和学生的费用分别从直接费用中的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中支出。(4)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学校财务系统没有按照预算设置各项可支出限额,需要项目负责人自行注意。(5)因为项目研究需要,确需调剂预算,应当按照规定报批。国家社科、教育部等项目的预算调剂在各自的管理系统上提交;其余项目: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和科研处 审核同意,报财务处执行。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预算调剂。(6)结余资金。原则上,在项目实施期间,科研经费按年度结转继续使用,项目结项后产生的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项目组统筹安排,可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等。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交回。北自科特殊要求:项目结余经费高于资助经费10%的,项目负责人需按期进行整改,整改相关资料存入项目档案。

 二是科研项目结项。时间要求。(1)绝大多数项目不组织统一结项,项目组什么时候完成项目研究,什么时候自行申请结项,务必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申请书中的计划完成时间)。(2)如不能按期完成,务必在计划完成时间前1-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填写各类项目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教育部项目、国家自科、北京自科、北京市教委项目延期申请均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国家社科延期时间超过清理时间的,也需要在国社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提交;其余项目提交纸质版。成果要求。必须在显著位置注上相应“标识”,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标识必须唯一。必须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完成全部研究计划,并完成申请书中承诺的全部成果(包括阶段成果);成果必须与项目相关;最终成果质量很重要,特别是国社、北社项目。其他结项注意事项。国社项目:一次性通过率约75%,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第一次未通过的结果可能有一下几种:修改复审、重新鉴定、终止(3年内不得申报)、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北社项目:重大重点项目由社科规划办组织会评,优秀、良好、合格;结项等级为“优秀”的负责人,在申报新的项目时可不占本单位申报指标,且直接入围会议评审。其他结项结果包括:二次鉴定、终止、撤项。终止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撤项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成果装订。(1)北社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规范细则》。(2)其他项目:参照上述规范胶装。(3)已出版的专著提交原件;已发表的中文论文提供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已发表的外文论文提供论文检索报告和已发表的论文全文。

 三是日常管理。(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书、任务书和立项回执开展研究工作、支出经费,同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或进展报告。国自、北自:每年都需提交进展报告,一般在每年1月15日前完成;国社、北社、教育部: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进行一次中检,通常是立项后隔年进行,如2017年立项的项目在2019年进行中检。(3)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改变最终成果形式、调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计划、调整项目组成员等均需按规定进行报批,获得批准后方有效。

 四是横向项目管理。(1)立项流程。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横向科研项目立项流程》;第一笔经费到账后,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横向项目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签字盖章的《横向科研项目登记表》和合同、协议原件扫描件,并提醒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未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的项目不予办理后续到账事宜。(2)间接费用。横向项目的间接费用比例按照合同委托方要求设定;委托方未规定的,由项目负责人按需拟定,最高按照不超过到校经费的60%。(3)管理费。管理费提取比例为到校经费的5%,社科项目超过30万、科技项目超过45万的部分不再提取管理费。横向项目的绩效发放对象限项目组成员中的校内在岗职工。(4)结项。将委托方出具的盖章签字的结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5)结余资金。项目办理结项后,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项目组统筹安排,可用于发放绩效和后续研究工作。其中,绩效不超过结余经费的80%。

 然后,财务处滑跃老师进行了修订后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说明。本次文件的修订主要是在全面考虑财经纪律、审计、教委、财政等方面的要求下,尽量为大家扩大了直接经费的支出范围和简化程序。其中一些基础性的经费管理规定是需要各位老师掌握的。

 首先,科研经费包括三部分:财政专项/横向项目/纵向项目。其中财政专项经费,是指由北京市教委立项,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国库中的经费,管理最为严格,要求最多,市教委、财政局等部门可以实时监控,如果突破一些要求,是会立即被监控得到的,会要求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提交支出说明。是否是财政项目,老师们可以通过固定格式的编码以及戴帽项目名称识别。纵向课题编码是404开头,直接经费编码是573,间接经费编码是673;横向课题编码是404开头,直接经费编码是571,间接经费编码是671项目。通过项目编码,老师可以判断哪些经费允许报销的范围。

 其次,财政专项在系统中可以控制预算,不能突破,如果调整需要到科研处进行审核。财政项目不允许提现,所以在除室内交通支出外,其他科目都必须使用公务卡或者对公转账或者转账支票的形式进行支出。新的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办公用品的报销范围,市内交通费扩展到可以使用一卡通充值和网约系统打车,但是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1000元以上需要使用公务卡或支票支付。

 最后,需要注意的问题。(1)纵向课题需要大家注意自己控制预算,按照立项回执中规定的范围支出。(2)横向项目中需要注意不可以倒签合同,发票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是不允许的。(3)发票需要开明细,不可以笼统开具。一种形式是将明细开在发票上,另一种形式是附上正规税控系统导出的销售清单。(4)纵向与横向课题报销时,附上的材料是有所区别的,大家要注意,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财务处。   

 姚东旭处长作培训会议小结。他指出,本次培训会针对性强、信息量大,准确把握和深度解读了放管服背景下我校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的最新精神;对于我校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等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姚东旭强调,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科研人员要加强沟通和相互理解,一方面职能部门要做好热情服务、精细管理、跟踪提醒,做科研人员的贴心人;另一方面科研人员要充分理解和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范使用经费,守住纪律红线,提高经费效能。希望参会各学院科研工作负责人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培训内容,以本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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