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务处《关于开展2015年财政专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15年度市教委科研专项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处《2015年财政专项填报要求》的要求(见附件1),结合本部门实际科研情况进行申报,并按照本通知附件中提供的项目申报文本模板认真填写《科研类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由两个EXCEL表,即项目申报文本和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组成,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逐一填写,不要有遗漏)、《可行性报告》、《评审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原则上申报经费总额不低于去年申报数。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4年6月24日上午11时前将2015年度科研专项项目预申报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