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结项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负责人按计划时间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经研究决定,对逾期未鉴定结项的纵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催促结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11月15日止,按规定要求办理结项的项目,将视为按计划时间结项。
2、超过2013年11月15日仍未能按计划结项时间办理结项的项目,将按我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规定执行,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到科研处办理项目结项。逾期不结者,后果自负。
3、请各单位领导及科研秘书务必督促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按期办理项目结项手续。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