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项目”)申报立项工作,请各院、系、部组织教师围绕《选题参考范围》重新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可参照《选题参考范围》自行拟定题目。
二、培育项目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每个单位限申报2项。各单位学术委员会须在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一般要求有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经历;
3、具有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4、同等条件下项目组与委办局级以上政府部门有长期合作经历的优先资助。
四、各单位科研秘书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申请书》(一式五份)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连同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于9月27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科研处。
为保证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遴选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带头人及科研团队,并结合学科优势,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