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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5  

 

 

各位承担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为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中期管理,全面掌握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将于2013620—720日对在研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同时征集汇编优秀阶段性成果公开出版。

此次年度检查的范围为2012年(不含)前立项的在研规划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及成果转化情况等。

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年度检查要求

1、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1)。

2、重点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2)。

3、凡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得到领导批示的,需提供批示复印件;已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应写明情况,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往年度检查时已提交过的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4、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对此次年度检查征集的阶段成果进行选编,公开出版。请各项目课题组精选1篇阶段成果 (8000字以内,附电子版) 参选,并注明“参选《阶段成果选编》”字样(具体格式体例见附件3)。参选成果应为近一年形成的阶段研究成果,如已发表的需提供原发表报刊社的“授权证明”。参选成果应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文字准确、简练、通畅、规范。项目负责人要对参选成果的政治和学术观点进行严格把关,文责自负,确保阶段成果的质量。

5、项目研究过程中,凡因故需要做重要事项变更的(变更事项详见附件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须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

6、参加此次年度检查的项目名单见附件6

二、时间安排

710日上午11时前项目组向科研处报送年度检查材料,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提供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重点项目提供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

请各科研秘书通知并督促附件6中涉及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年度检查材料。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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