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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31  

 

关于进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1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承担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为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中期管理,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将于2012年6月1日—6月30对在研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取得及转化情况等。此外,还将征集优秀的阶段成果,汇编成册公开出版。现将我校年度检查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年度检查要求

1、项目组应认真阅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按通知要求从北京社科规划网(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或本通知中下载并填写《201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2)。

2、在研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办理结项,需填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并在变更表中注明最终预期结项时间,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能超过计划结项时间一年,上次已填报“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的项目,此次不再填写此表。

3、凡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得到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已被参考采纳的,应写明情况,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已公开出版、发表的,提交相关报刊原件或复印件;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2011年度中期检查时已提交过的阶段成果及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4、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对此次年度检查征集的优秀阶段成果进行汇编,公开出版。请各项目课题组精选1篇阶段成果 (8000字以内,附电子版) 参选,并注明“参选”字样(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4)。参选成果应为近一年内形成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发表与否均可,已发表的成果须提交相关报刊社的“授权证明”。参选成果应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文字准确、简练、通畅、规范。项目负责人要对参选成果的政治和学术观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阶段成果的质量。

5、参加此次年度检查的项目名单见附件5。

二、时间安排

6月25日上午11时前项目组向科研处报送年度检查材料,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请各科研秘书通知并督促附件5中涉及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年度检查材料。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2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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