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届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评奖总额为800项左右。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申报评审表》和附件3《申报一览表》。
申报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3、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4、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5、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9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6
、将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以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报送本单位科研秘书。
申报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2年3月21日前将申报人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和本单位《申报一览表》电子版报送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科研处将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选,校学术委员会评选出的成果推荐至北京市教委。
联系人: 姜红 杨建华 郭光新
联系电话:83952330 83952881 83952104
科研处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