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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年检和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12年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年检和结题的通知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2年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有部分调整,请予关注。为了做好2012年项目申报工作,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一)资助格局和资助政策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详见2012年度项目指南)。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详见2012年度项目指南)。

3.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二)注意事项及申报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将在12月底公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各位教研人员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或科研处网站的最新通知并下载相关文件。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4、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学校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5依托单位公章处请勿盖院、系、部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提前送到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法人章)。

6.其他注意事项及申报要求

①请申请人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进行自查。

②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进行复查。

(三)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学校科研处于2012年3月12日全天受理我校教研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所有申报材料(包含《申请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两份,《2012年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收齐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汇总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其他事项

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外单位项目的教研人员,需要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章的,请提供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用印申请表》,并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经科研处核准可予办理(科研处留存申请书封页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备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用印手续的不予办理。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

(一)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按照《条例》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应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不得列入结题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二)请于2012年2月22日前将结题报告》全文电子文件与一式二份本人签字的纸质原件同时报送学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结题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要先行到学校财务处核对经费使用情况,经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处公章;再经学校审计处审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科研处签署审核意见。结题成果按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请于2012年1月9日前将《进展报告》全文电子文件与一式二份本人签字的纸质原件同时报送至学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83951839

电子信箱:keyanchu@cueb.edu.cn

科研处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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