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校开展评选“科研标兵”的第八年。为做好本届“科研标兵”的评选工作,请各院、系教师、科研秘书核对教师个人在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是否已经全部录入到科研处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请于2011年11月18日前完成个人成果补充录入和院系级成果的审核工作。所有补录数据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及时到科研处办理确认手续。凡11月18日以后录入的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的个人科研成果不再纳入本届“科研标兵”个人成果的积分。请各位老师和科研秘书注意上述截止时间。
请各位老师在核对自己的科研成果时注意下列几项内容:
1、近三年内立项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到校科研经费及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数据;
2、出版和发表的学术专著、教材、论文(核心期刊以上),及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
3、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4、研究成果被SSCI、A&HCI、CSSCI等系统检索被他人引用情况需由本人提供证明材料。
科 研 处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