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2年度市教委科研专项
申报文本和评审支撑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市教委和学校有关工作安排,2012年度市教委科研专项预算进入正式申报阶段,请各单位按照市教委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文本(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评审报告)和评审材料(包括联合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相关评审支撑材料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理由和主要内容要包括以下内容:充分、合理的立项理由(包括依据、现状和必要性)、简要的项目内容和方案等。字数为不少于400字,控制在500字(含空格)以内。
二、绩效目标须明确、细化、量化,阶段性比较明确的项目还应填报项目各阶段拟完成的目标和任务,并注明完成时间。字数为不少于200字,控制在300字(含空格)以内。
三、联合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填写要求: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预算,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顺序逐项填列。
1、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设备;
2、社科类项目原则上不得列支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当年预算总经费的15%;
4、差旅食宿费预算标准为230元/人天,原则上距离超过1500公里时才可乘坐飞机;
5、会议规模须大于30人(不含30人),预算标准为300元/人天,会议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当年预算总经费的20%。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国际会议(取得规范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领导小组批准的除外);
6、专著出版费预算标准为不超过3万元/部;
7、论文版面费预算标准:国外期刊论文不超过5000元/篇,全国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3000元/篇,国内一般期刊论文不超过1000元/篇;
8、图书资料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当年预算总经费的5%;
9、劳务费预算标准为不超过1000元/人月,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当年预算总经费的8%;
10、专家咨询费预算标准为: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专家咨询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当年预算总经费的15%。
四、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为: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项目评审支撑材料要求》准备评审支撑材料。要求严格按项目申报书中的顺序逐项说明预算理由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并汇总入一个word文档。
五、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3日11:00前将项目申报文本(包括三个独立文件,即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六、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4日16:00前将评审材料(包括联合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相关评审支撑材料附件)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文本和评审材料,责任各单位自负。
科研处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