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关于申报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6  

 

关于申报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申报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北京教育科学规划网(网址:http://www.gh.bjedu.cn)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查看相关申报文件。

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阅读申报《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按通知发布的课题级别、课题指南、资助强度、完成时间等要求认真填报。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进行深化研究,也可自行选题。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

2、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3申报者填入“十一五”规划以来主持的重要研究课题,如已结题,须提供课题结题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申报者应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学院公章并请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4、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含《活页论证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双钉装订成册。同时提供配套的电子版,并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5、请各位申报者于7月27日上午9:00—11:00时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原件2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表》7份装入材料袋中(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复印并贴于材料袋上)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王曼怡:83952166

刘延杰:83952103

文 玮:83951839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附件2: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2011年7月16日

附件信息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