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和结项清理的通知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市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将对201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对2004年、2005年立项的还未结项课题以及暂缓还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并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年度检查
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2011年修订版,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年度检查
请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如实填写年度检查表,并于2011年10月14日前向科研处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三、暂缓未结项项目清理
对于已经审核后暂缓结项、需要进一步修改成果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抓紧修改,并在2011年8月12日上午9:00-10:00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2005年以前立项未结项项目清理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2011年8月26日上午将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