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申报2011年度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
日前,教育部已经启动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2011年度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仍然采用限额申报方式,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市教委分配给我校的申报限额为2项。
二、申报方式
此类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而是以院、系、部为单位推荐申报,每个单位推荐1-2项。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6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于7月1日开始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
2、各单位科研秘书于7月7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1套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申请书》和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并分别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请各单位教研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