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通知
各位承担北京市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为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中期管理,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将于2011年6月10日—7月10日对在研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研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取得及转化情况。此外,还将征集优秀的阶段成果,汇编成册公开出版。现将我校年度检查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年度检查要求
1、项目组应认真阅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通知》(附件2),按通知要求从北京社科规划网(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或本通知中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表》(附件1)。
2、在研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办理结项,需填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并在变更表中注明最终预期结项时间,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能超过计划结项时间一年,上次已填报“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的项目,此次不再填写此表。
3、凡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已被参考采纳的,应写明情况,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已公开出版、发表的,提交相关报刊原件或复印件;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2010年度中期检查时已提交过的阶段成果及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4、市社科规划办对此次年度检查征集的优秀阶段成果进行汇编,公开出版。请各项目课题组精选1篇阶段成果参选(5000~8000字,附电子版),并注明“参选《阶段成果汇编》”字样(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4)。参选成果应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语言文字上做到准确、简练、通畅、规范。项目负责人要对参选成果的政治和学术观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阶段成果的质量。
5、2010年度获准立项和2011年7月1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并已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鉴定的项目,可不参加此次年度检查。
二、时间安排
7月4日11:00前项目组向科研处报送年度检查材料,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请各科研秘书督促附件2中涉及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年度检查材料。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附件: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表(课题组填写)
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通知
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阶段成果汇编》格式要求
5、2011年进行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11年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