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市教委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财务处《关于开展2012年财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12年度市教委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2014年项目库建设工作
为了更加规范科研专项经费的申报和使用,请各单位根据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认真组织填报《2012-2014年科研专项项目库》(见附件1)。
二、2012年度市教委科研专项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处《2012年财政专项填报要求—科研类》的要求(见附件2),结合本部门实际科研情况进行申报,并按照本通知附件中提供的项目申报文本模板认真填写《科研类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由三个EXCEL表,即封面、项目申报文本、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组成,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逐一填写,不要有遗漏)、《可行性报告》和《评审报告》。原则上申报经费总额不低于去年申报数。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1年6月16日16:00前将《2012-2014年科研专项项目库》(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其中纸质版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2012年度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电子版1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附件1:2012-2014年科研专项项目库
附件2:2012年财政专项填报要求—科研类
附件3: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科研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5:可行性报告
附件6、评审报告
科研处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