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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申报教育部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3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申报教育部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市教委科研处下达《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精神,组织完成好教育部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见附件1)的申报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限额

市教委下达我校申报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为3名(见附件2)。

2、申报方式

此类项目采取以院、系、部为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单位推荐“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不得超过2名,被推荐人选须另附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各院、系、部推荐人选资料,由科研处统一汇总报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我校推荐上报人选。

3、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有关申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文件及相关表格请从教育部网站(www.dost.moe.edu.cn)或本通知中下载。

5、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1)各院、系、部请于2011年6月14日上午11:00时之前,将填写合格的申请书(见附件4)和相关证书凭证材料一式2份及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科研处汇总、统计各单位报送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请资料;报请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讨论、评审,最终确定我校推荐上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名单。

 

附件:

1、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2、市教委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4、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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