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关于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见附件1)和《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3),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资格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科研人员。
2、承担过基础研究课题或具有其他基础研究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
3、申请者为在职研究生的,须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并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请在填写申请书时上传该函件原件电子版(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的文件),纸版原件需随申请书一并提交。
4、脱产研究生、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申请者申请各类项目。
5、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限项规定
1、申请者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2、市基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主要成员,正在承担1项市基金在研项目的,本年度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正在承担的市基金在研项目累计达到2项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本年度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4、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本年度参与申请的项目数可多于1项,但其累计年工作月数不得大于12月。
三、申请书填报要求
2、申请书须必须使用2010年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申请书模板可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首页下载。
3、请申请者务必根据《2012年度项目指南》准确选择“报审学科组”及“报审亚学科组”、“资助项目类别”及项目指南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市基金办遴选评审专家的参考。
4、申请书中研究起始年一律填写为2012年1月1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预探索项目资助期限不超过1.5年,重大项目资助期限不超过4年。
四、资助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1、2012年度资助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预探索项目。申请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须在2012年度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申请预探索项目,管理学科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其他学科可在指南范围之外进行自主选题。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尽量避免使用《2012年度项目指南》中指南方向的名称。
2、资助金额: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面上项目资助金额:数学类不超过6万元,管理学科不超过10万元,其他学科不超过15万元;预探索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最终的资助强度及资助总额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项目申请者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11日上午11:00时前将本单位欲申请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研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号报送至科研处邮箱,以便及时开通申报账号,逾期学校不再分配申报账号及密码。
2、请申请者对照《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须知》(见附件2)和《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查要点及不予评审情况说明》(见附件4),认真检查并确认《申请书》无误后,于5月5日上午11:00时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
3、经科研处审批后,打印纸版申请书(纸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版本号必须一致)。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申请者和主要参加者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加者中如有外单位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按申请书要求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并请在原件封面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于5月10日上午11:00时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附件1、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附件2、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须知
附件3、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4、201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查要点及不予评审情况说明
科研处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