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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11年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的通知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在2010年12月发布《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引导申请,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予关注

为了做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

(一)申请及资助政策重大变化(相关部分摘录)

1、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了调整

资助强度及期限: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其中:管理科学部为38——45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

年龄限制: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含)以后出生]不变;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有所不同,申请其他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变化请在公布的《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查阅。

2、限项要求的调整

①各类型项目限项规定: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为3项(具体类型见2011年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③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和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的前提下,作为参加人参与项目数不限;

若中级职称人员晋升为高级职称,他以中级职称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高级职称限项范围,但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列入限项范围;

④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其他资助政策及调整事项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及各科学部相关管理规定。

(二)注意事项及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必须使用2011年新版申请书进行申报,使用旧版申报将不被受理。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下载。

2依托单位公章处请勿盖院、系、部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提前送到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法人章)。

3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至少1份是原件,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其他注意事项及申报要求

①请申请人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进行自查。

②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进行复查。

(三)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时间安排

1.科研处于2011年3月14日全天受理我校教研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不受理个人项目申报。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所有申报材料收齐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汇总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3.20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向各依托单位提供了项目检索工具,各依托单位可使用此工具进行查重,如未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的项目将失去查重的机会。

(四)申报其他事项

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外单位项目的教研人员,需要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章的,请提供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用印申请表》,并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经科研处核准可予办理(科研处留存申请书封页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备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用印手续的不予办理。

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年度进展结题安排

(一)2010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和二份纸质文件(至少一份是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按照《条例》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二)、请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结题报告全文电子文件与一式二份本人签字的纸质原件同时报送学校科研处。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三)、结题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要先行到学校财务处核对经费使用情况,经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处公章;再经学校审计处审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科研处签署审核意见。结题成果按规定格式装订成册。所有结项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结题材料由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结题材料不齐备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寄送均不予接收。依托单位项目结题申报的材料应包括:单位公函、申报结题的项目清单、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经单位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83951839

电子信箱:keyanchu@cueb.edu.cn

科研处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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