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申报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2011年度是国家“十二五”的开局年,为更好地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学校作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选题规定及要点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3、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到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各地要参考科研生产力布局情况及往年通讯初评入围率、立项率等因素,科学合理分配限额指标,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
二、申报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完成时限
1、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认真学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等相关规定及填表说明。
2、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4、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双钉装订。
五、申报时间安排
科研处于2011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受理我校教研人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由于此次申报正值寒假期间,故请教研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各1式7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电子版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院、系、部领导及科研秘书务必将申报信息及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研人员。
由于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在2月份组织校内评审确定上报项目。望各院、系、部科学组织,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