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期间纵向项目未按期结项项目的处理意见
科研处于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10月30日对2006年至2009年立项的纵向项目超过计划结项时间而未办理结项的145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总如下:
经统计,超过计划结项时间6个月以上而未办理结项的纵向项目共计145项。经过此次督促检查,已有49项办理完结项手续;经学院及项目组努力已达到鉴定条件并投入鉴定的项目有53项。截至目前,因公派出国、怀孕等因素延期的项目有30项,需督促结项;另有13项延期项目应按我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处理。
1、督促30项延期项目抓紧时间办理结项;
2、按照《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大项第1条规定,对其中涉及的9项延期项目,不再拨付学校预留的课题奖励津贴、配套经费,并请抓紧时间完成研究工作,尽快办理结项;
3、按照《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大项第3条规定,对其中涉及的4项延期项目,按细则第三条规定办理撤项,并追回经费总额的60%。
延期项目的名单和处理意见已发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请各单位领导督促承担各类项目的老师按计划推进研究,按时保质完成各类研究项目。
科研处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