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单位:
日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通知。专项课题包括: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成人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和科学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onsgep.moe.edu.cn)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查看相关申报文件。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其中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成人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和科学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每项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每项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
2、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课题。
3、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也可自行选题。
4、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大学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科学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成人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
5、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含《活页论证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双钉装订成册。
6、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25日11:00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4份,其中至少2份原件,电子版1份)和《活页论证表》(纸质版一式9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王曼怡:83952166
刘延杰:83952103
文 玮:83951839
科研处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