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申报2010年度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
日前,教育部已经启动201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2010年度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仍然采用限额申报方式,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市教委分配给我校的申报限额为1项。
二、申报方式
此类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而是以院、系、部为单位推荐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2项。
三、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7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电子版1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一式4套)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书和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并分别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2、申报时间: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于6月28日上午11:00时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