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年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
和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公告
各院、系、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2011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和校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此次申报共收到各院、系、部教研人员经审查合格的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共计109项,其中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94项: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12项、社科面上项目74项,科技面上项目8项;校级项目申请书15项:校级重点项目7项、校级青年项目8项。
2010年5月25日学校召开了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会议,到会的全体学术委员认真审阅项目申请书,分学科组进行讨论、推荐,经大会投票表决,产生了推荐市教委立项项目21项(见附件1:推荐2011年北京市教委项目立项一览表),其中:社科重点项目5项、社科面上项目14项、科技面上项目2项;推荐校级立项项目35项(见附件2:推荐2011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其中:校级重点项目15项、校级一般项目20项。
由于此结果还有待于市教委批准,因此最终立项结果以市教委的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中推荐为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准备答辩材料)。
请各院、系、部科研秘书通知被推荐立项一览表中涉及的教研人员填报申请书,并于5月31日上午11:00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上报申请书要求:
1、项目资助强度: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12万元、社科面上项目5万元、科技面上项目12万元;校级重点项目2万元、校级青年项目1万元。项目经费预算严格按《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进行预算,其中社科项目原则上不得列支材料费;科技项目原则上以测试化验加工费和材料费为主。不符合经费预算规定的金额将予以扣除,责任自负。
2、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并于左侧用双钉装订成册。①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10份(至少3份原件);②市教委社科面上、科技面上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全部为原件);③校级重点、青年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2份(全部为原件,签署本单位意见及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附件:
科研处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