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依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教委研究,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 4月22日起启动2010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同时发布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年度重大课题题目固定,申报者不得随意变更;其他课题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请认真阅读申报课题相关资料。
二、资助强度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青年专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2万元;面向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设立校本研究专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和青年专项课题同时设立同类别自筹经费课题。
三、申报规定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二)正在承担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
(三)青年专项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四)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市教委网站(
http://www.bjedu.gov.cn)、北京教育科研网(http://www.bjesr.cn)、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或本通知中下载,采用旧版申报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科研秘书请于5月24日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活页论证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和本单位申请项目汇总表报送科研处。纸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为保证按时向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教研人员及科研秘书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附件:
科 研 处
201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