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市教委科研专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依据市教委关于科研专项的相关管理办法,请承担2009年市教委科研专项(包括科研基地专项项目、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务必在2010年元月11日前,将《教委科研专项绩效考核表》(附件1),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科研处电子信箱:
keyanchu@cueb.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2009年专项项目考核”。请各院、系、部科研秘书按附表(附件4、5、6)名单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时填报,共同完成好2009年市教委专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特别提示:
1、市教委科研计划面上项目除填报《教委科研专项绩效考核表》外,还应填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面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同样于2009年元月1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科研处电子信箱。
2、科研基地专项项目负责人除填报《教委科研专项绩效考核表》外,还应填报《科研基地专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同样于2009年元月1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科研处电子信箱。
联 系 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