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院(系)、部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每年须填报《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现将填报及报送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请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配发给您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
https://isis.nsfc.gov.cn)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系统,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按说明要求认真填写。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正文请按提纲要求撰写,附件包括:明确标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已发表和已录用通知的论文目录及版权页,以及其它成果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注:提供论文必须与项目有关,如无论文请在正文最后写上“无论文”字样。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1月5日前将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自行登录ISIS系统进行上传)、本人签字的纸质原件一式2份(报告正文及附件合订在一起)送交科研处(新行政楼335室),纸质报送材料均采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双钉装订(勿超厚,勿使用塑料封皮)。
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在研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报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未取得在研项目申报系统的单位和个人请与科研处联系,获取在研项目申报系统。从系统中下载《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按说明要求认真填写。
2、请按规定要求撰写《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阶段成果附件包括:明确标识并及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已发表和已录用通知的论文目录及版权页,其它成果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1月5日前将电子版1份(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
keyanchu@.cueb.edu.cn)、本人签字的纸质原件一式3份(报告正文及附件合订在一起)送交科研处(新行政楼335室),纸质报送材料均采用A4纸复印,左侧双钉装订(勿超厚,勿使用塑料封皮)。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附件表中涉及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联系人:刘延杰、文玮
电话:83952103\1839
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