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市教委科研专项任务指标项目材料的通知
各科研专项任务指标项目负责人:
市教委2009年10月10日召开了财务预算工作会议,发布了新修订的《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按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同时下达了2010年科研专项任务指标项目和上报时间。
根据市教委财务会议精神,请各位科研专项任务指标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于10月16日下午15:00前按照市教委新修订的《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将规范、完整的科研专项任务指标项目材料纸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科研处(包括:科研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项目支出清单及全部支撑材料)。
未列入科研专项任务指标的项目,将作为自主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待学校决定后另行通知。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系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提供科研专项项目评审材料的,由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附件1)中涉及的科研专项任务指标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评审材料。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0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