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市教委科研专项项目支撑材料的通知
各科研专项项目和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0年市教委科研专项申报工作,请各申报项目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附件2)于9月21日前按照市教委有关专项申报的要求(见附件3)将规范、完整的评审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纸版、电子版各一份)。
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提供评审支撑材料而导致项目经费大幅削减、甚至退回的,由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附件1、附件2中涉及项目的负责人按时提交评审支撑材料。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0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