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2009年度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
教育部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已开始申报,依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的要求按限额进行申报。市教委分配我校1项后期资助项目。此类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原则
1、此类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以院、系、部为单位,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被推荐项目须附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盖单位公章),于7月6日16:00时之前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将各单位报送的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材料汇总呈校学术委员会;
3、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上报申请材料,讨论、确定推荐上报市教委的后期资助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岗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超过规定报送时间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请申报此类项目教研人员认真阅读附件中通知及相关文件)
附件:
联系人:王曼怡 83952166
刘延杰:83952103
文 玮:83951839
科研处
200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