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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9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年度检查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16  

关于进行2009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年度检查通知

 

各位承担北京市“十一五”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为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规划项目的研究质量,市社科规划办将于2009年5月20日——6月16日对“十一五”规划在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年度检查要求

    1、项目组应认真阅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09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年度检查通知》,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附件一、附件三和附件四;

    2、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阶段成果已被转化应用的,应写明转化应用情况,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阶段成果提交相关报刊原件或复印件。2007年度中期检查时已提交过的阶段成果及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3、各项目组精选1篇阶段成果参选(限5000~8000字,附电子版),并注明“参选《阶段成果汇编》”字样(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四)。

    4、项目阶段研究成果可能对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价值的,课题组可同时提交“阶段成果提要”(限 3000字,附电子版)。市社科规划办将择优以《北京社科规划工作简报》的方式进一步宣传推广。

    5、可能产生的其他有价值材料按市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申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1、项目组准备年度检查材料

    5月20日-6月14日项目组认真填写附件一:《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三:《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年度阶段成果检查表》;按照附件四的格式提供“参选《阶段成果汇编》”的阶段成果。 (所有附件资料均可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或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2、项目组报送年度检查材料

    6月15日-6月16日项目组向科研处报送年度检查材料,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各1份。

    3、科研处审核、汇总、上报阶段

    (6月17日-6月19日)科研处负责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总结表》(附件二);审核各课题组提交的年度检查材料,并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附件:

 

 

 

    联系人:刘延杰

    电话:8395210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2009年 5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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