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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1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部: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月31日起组织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学校作出如下具体安排:

    欲申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教研人员,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

    一、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2009年2月3日至至2009年3月15日为项目申请人个人填写申请书、活页论证内容阶段;

    2、2009年3月16日16:00时前申请者将《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原件2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表》7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一并报科研处。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3、2009年3月17日至3月20日科研处进行最终审核、盖章、申报数据录入、项目清单等项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特别提示:

    1、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2、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4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3、《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不得自行命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

    4、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提高资助效益,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研究者申报。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附件:

 

   联系人电话:

   王曼怡:83952166

   刘延杰:83952103

   手机:13681562112电子信箱:liuyj@cueb.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200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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