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下发的社科规划办通字[2008]18号的要求,对2007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重点项目的检查。请2007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包括2007年由重大项目转立的重点项目)负责人填写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请从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国家社科规划办对年度检查表审查合格者,及时拨付续拨款;对存在问题的,暂缓拨款。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特别注意审核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中的有关经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于7月4日之前报送我处。
2、加强对2007年立项的重大项目的检查。请重大项目负责人将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于9月30前报送我办处。同时,国家社科规划办拟于今年下半年分片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首席专家的工作汇报。请有重大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并且要及时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有重要价值的阶段性成果。
3、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年度检查。对在研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要进行检查。要求各科研管理部门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检查与项目进度检查同步进行,检查的重点是执行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是否有超额和重复提取管理费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等违规现象。要重视检查经费开支的原始凭证。全部项目检查工作结束后,请根据检查情况(包括项目进展、重要事项变更、经费管理和使用、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同时,有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的成果出版物、获奖和成果转化的材料一并于9月30日之前报送我处。
联系人:刘延杰 联系电话:83952103
科研处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