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市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
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通知,北京市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评选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结题并通过鉴定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委托课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委托调研课题、成果为主。
(二)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作者单位推荐,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三)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不包括:论文集、教材、工具书、音像制品、电脑软件。
(四)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办法
(一)凡在本届评奖范围内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由作者填写《北京市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审议书》。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
(二)报送成果均要求一式6份:申报评审书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5份。论文、调研报告可提交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
以非中文撰写的公开出版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中文提要。
(三)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交原件1份和复印件5份。
(四)申报表须签署院系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10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
申报审议书请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bjedu.gov.cn从政务公开的通知栏中下载,并请仔细阅读评选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科研处王爱玲
联系电话:83952104
科研处
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