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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23  

关于申报2007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

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教委确定我校2007年申报项目控制数为:人文重点项目4项、人文面上项目13项、科技面上项目2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欲申请2007年北京市教委项目暨校级科研项目的教研人员请在3月23日后登录校园网:http://www.cueb.edu.cn→点击“科学研究”→在文件下载栏中获取项目申报资料(包括:主要支持学科领域、人文论证活页、科技论证活页、申请书、代码表等)。

二、申报、评审原则

1、申报市教委项目应经过专家通讯评审、学术委员会评选排出名次,作为学校评审和上报市教委立项的重要依据;校学术委员申请本年度项目,在评审时实行当事人回避制度。

2、申报人文重点项目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人文面上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下职称;申报科技面上项目的人员,没有职称限制。教辅及管理人员均不在申报此类项目范围。

3、已经离休、退休或项目在研期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研人员,均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4、申请人在一个申报年度内只能申请1项,正在承担市教委项目、校级项目且至今尚未办理结项的教研人员不能参加此次项目申报。

5、现已承担纵向在研项目的教研人员,超过计划结项时间半年仍未办理结项的,本申报期内不得申请市教委项目。

6、其他申报事项依据北京市教委(京教研<200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审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论证活页(电子版),以院、系、部为单位汇总、上报至学校科研处;

2、采取双向匿名方式通讯评审方式,每一项申请有3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资料由科研处发至各评审专家电子信箱中;并负责回收专家通讯评审意见,按项目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得分提供校学术委员会;

3、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投票,确定上报市教委的项目;

4、面上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确定上报市教委批准立项,人文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做好准备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答辩会,最终确定是否立项。

四、具体安排

1、2006年3月23日至2006年4月10日申请人填写论证活页,并将论证活页电子版文件报本单位科研秘书;

2、4月10日至4月12日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查活页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并以电子版方式向科研处报送本单位申请人员汇总表,论证活页(邮箱地址keyanchu@cueb.edu.cn,liuyj@ cueb.edu.cn);

3、4月13日至4月14日科研处向各位评审专家发送论证活页;4月15日至4月25日专家评审阶段;4月26日至4月27日回收专家评审材料;

4、4月27日至4月29日科研处按项目进行汇总、并计算平均得分;

5、5月8日——11日召开学学术委员会议,评审全部申报项目,投票确定上报市教委项目;

6、5月11日科研处依据评审结果项各院、系、部、下达填报申请书通知,接到上报通知的项目申请人按确定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在18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书。人文重点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10份(至少3份原件);人文面上、科技面上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全部为原件);

7、2006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20日科研处工作人员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复查、签署学校意见、盖章、录入、汇总、上报等项工作。

为保证按时向有北京市教委提交项目申请材料,请申请项目的教研人员遵照具体时间按时申报,恕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

邹昭晞:85994550(东)、83952166(西)

温胜美:85994550(东)、83952102(西)

刘延杰:65976362(东)、83952103(西)

 

 

 

 

 

             科 研 处

             200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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