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北京市教委
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所: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工作会议的精神与市教委《关于200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安排,我校申报2008年市教委科研项目和校级项目工作开始启动。北京市教委确定我校2008年申报项目控制总数为20项:其中人文重点项目4项、人文面上项目14项、科技面上项目2项。校级科研项目重点项目15项,青年项目(40岁以下)25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指导原则
根据市教委主管领导的意见,市教委项目立项要改变以往“打补丁、搞平衡”、“自发、原始、缺乏组织与整合,缺乏研究主线”的状况,市教委项目要强调4个结合:
1、与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相结合;
2、与学校主打方向、重点领域相结合;
3、与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4、与对北京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研究相结合。
根据北京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的精神,市教委项目主要支持数理科学、化学化工科学技术、资源环境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材料科学技术、能源科学技术、先进制造科学技术、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土木与水利科学技术、公共安全科学技术支持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循环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城市建设与管理、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为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服务。
校级项目的申报参照上述原则。
二、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欲申请2007年北京市教委项目暨校级科研项目的教研人员请在4月17日后登录校园网:http://www.cueb.edu.cn→点击“组织机构” →科研处→在文件下载栏中获取项目申报资料(包括:主要支持学科领域、人文申请书、科技申请书、专业代码表等)。
三、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及安排
1、凡目前已有在研市教委级别以上项目的教研人员,原则上此次不能申报市教委项目;凡目前已有在研校级以上项目的教研人员,原则上此次不能申报校级项目。
2、申报人文重点项目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人文面上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下职称;申报科技面上项目的人员,没有职称限制。教辅及管理人员不在申报此类项目范围。校学术委员申请本年度市教委项目,在评审时实行当事人回避制度。
3、已经离休、退休或项目在研期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研人员,均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4、其他申报事项依据北京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四、评审推荐程序
1、项目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项目申请书,以院、系、部为单位汇总、上报至学校科研处;
2、科研处负责整理汇总,准备会议评审材料;
3、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投票,确定上报市教委的项目;
4、面上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确定上报市教委批准立项,人文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做好准备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答辩会,最终确定是否立项。
五、具体时间安排
1、2007年5月13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各一份报本单位科研秘书;
2、5月14日至5月15日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电子版和质纸申请书及本单位申请人员汇总表各一份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3、5月16日——20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议,评审全部申报项目,投票确定上报市教委项目和校级立项项目;
4、5月21日科研处依据评审结果向各院、系、部、下达填报申请书通知,接到上报通知的项目申请人按确定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在26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书。人文重点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10份(至少3份原件);人文面上、科技面上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全部为原件);校级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2份(全部为原件)。
5、2006年5月27日至2005年5月31日科研处工作人员对申请书进行审核、盖章、汇总、上报等项工作。
为保证按时向北京市教委提交项目申请材料,请申请此类项目的教研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恕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
邹昭晞:85994550(东)、83952166(西)
温胜美:85994550(东)、83952102(西)
刘延杰:65976362(东)、83952103(西)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