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2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日已发布2007年项目申报公告。为了更好地完成2007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学校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安排:

1、从学校科研处网页上的链结或直接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委员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sfc.gov.cn/),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7年新版申请书、《2007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请仔细阅读,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2、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为项目申请人个人资料准备、申请书填写;

3、2007年3月2日项目申请人将填好的电子版申请书通过电子信箱报送学校科研处。逾期未发送的将失去专家指导的机会。(科研处电子信箱:keyanchu@cueb.edu.cn);

4、2007年3月5日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汇总、分类,分发至相关学科专家的电子信箱,专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发送科研处电子信箱;

5、2007年3月15日科研处将专家审核过的申请书及修改意见发送给各项目申请人。2007年3月16日至2007年3月22日申请人参考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按基金委要求打印;

6、2007年3月23日项目申请人将修改合格的电子版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2份报送科研处(至少一份原件)。在当日16:00以前报送科研处;

7、2007年3月26日学校科研处录入、汇总申请书上传至ISIS系统进行人员查重;

8、2007年3月27日至2007年3月31日科研处进行最终审核,检查签署学校意见,盖章、录入、打印单位公函、项目清单等,经单位签字盖章后,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特别提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为优化国家科学基金资源的配置,倡导树立良好的学风,保证项目主持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相关项目重复资助,特别明确以下规定:

  1.凡是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尚在承担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200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不受理其申请的项目。

  2.管理科学部不赞同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同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凡在2007年以主持人身份申请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以主持人身份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的申请者,请在报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时,务必附上相应的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与200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起装订),供学部和同行评议专家甄别其研究内容。

  不符合上述两项规定要求,被视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或虽同时报送了两份申请书,但研究内容基本雷同的,均按照初筛处理。

 

三、科研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邹昭晞:85994550(东)、83952166(校本部)

温胜美:83952102(校本部)、85994550(东区)

手机:13681562112  电子信箱:wensm@cueb.edu.cn

刘延杰:83952103(校本部)、65977007(东区)65976571(住宅)

手机:13681562112电子信箱:liuyj@cueb.edu.cn

 

 

 

 

 

 

 

 

 

 

 

 

 

 

 

 

 

 
附件信息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