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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07  

关于2005年度及其以前在研的

北京市教委面上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项目

和横向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根据科研管理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05年度及其以前在研的市教委面上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1、检查时间:2006年11月6日始至2006年11月27日止。

2、检查范围:2005年度及其以前已在科研处备案,到目前为止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市教委面上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二、市教委面上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项目中检要求

1、2005年及其以前在研的市教委面上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相应的《中期检查报告书》。
2、《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所列阶段科研成果,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即:XXXXXXXX资助项目 ;项目批准号:XXXXXX。

3、未按计划要求时间完成研究任务的科研项目,到目前为止已超过3个月仍未办理结项手续的项目,按规定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4、所有报表及报告书均须提供电子版及纸质文件各一份,阶段科研成果只提供纸质材料。

三、横向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1、2005年及其以前在科研出备案的横向科研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横向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已经结项的横向科研项目,应及时向学校科研处报送提供横向科研项目单位的鉴定结论,以便办理结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网页下载相关文件和材料。

 

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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