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网站已发布2023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相关申报文件查看。关于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及相关要求等,请认真阅读本通知中相关附件。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3、本专项任务项目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4、申请人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申请者可于3月24日开始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6、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7、请申请者务必在4月12日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以便科研处在线审核确认。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并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