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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网站已发布2023年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相关申报文件。关于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及相关要求等,请认真阅读本通知中相关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4、本专项任务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6、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申请人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7、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申请者可于324日开始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 “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8申请者务必在412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提交给科研处,由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并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附件信息
附件:
  • 附件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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