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于日前发布公告, 启动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请申请者认真阅读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常见问题释疑。申报具体事项及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月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申请者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五.其他相关要求请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申报文件规定
六.申报时间安排
1.请申请人于4月12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评审书。
2.4月12日至18日,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查,逾期申报项目将不再进行格式审查;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务必关注依托申报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
3.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安排,学校需在4月24日前完成申报项目的在线确认,故请申请者务必在4月23日前上传最终版申请书。
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申报,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