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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所有在研的2020年度校级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2020年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项目和2020年度、2021年度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验收材料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出版的专著提供原件1本;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提供复印件)。注:超过30页的成果需要胶装,胶装样式参考《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

2、验收材料提交时间:2023213日至215日。

3、请各单位统一报送验收材料,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三、其他事项

验收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拨付剩余经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原则上予以终止,剩余经费不再拨付。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附件信息
附件:
  • 附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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