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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5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2《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1.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

2.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同意推荐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后,根据北京市教委限额要求择优推荐上报。学院必须对同意推荐报送至科研处的成果进行汇总并排序。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材料需经由科研处审核后统一上传。个人用户无上传权限,无需注册个人账户。

2.申报者可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3),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各申报学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各申报学院须在指定截止日期前将本学院同意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至科研处。

五、申报时间安排(暂定)

1.2022年12月27日前

各学院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学院。

2.2023年1月3日前

各学院召开院学院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成果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于符合申报要求、同意推荐申报成果进行排序,填写申报一览表(见附件4)。

3.2023年1月4日前

学院报送材料至科研处,仅发送电子版材料,包括成果申报材料和本学院申报一览表,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教育部奖申报材料”。(纸质版一览表请务必打印盖章签字,开学后再交至科研处)

4. 2023年1月11日前

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上报成果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5. 2023年2月3日前

成果奖申报人将最后定稿的电子版本以“**教育部奖申报材料”为题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由科研处统一填报系统。

6.2023年2月20日

成果申报人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博纳楼333)。

7.2023年2月23日

科研处统一上报纸质材料至市教委。

由于市教委至今未正式发布申报通知,以上时间安排均为暂定。待市教委发布通知后,以市教委通知中确定的时间为准,届时科研处将根据市教委安排进行调整并通知各学院。

六、推荐申报成果电子申报材料要求

1.邮件命名方式:院系+申报学科+姓名+教育部奖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

2.《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3.申报成果(统一用PDF格式)

4.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PDF格式)

七、推荐申报成果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及电话:郑文科 83952330  13051808955

         李艳杰 83951660  13426235576

 

本届评奖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又跨越春节假期,没有机动时间,请各位申报者以及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时限完成相关工作,切勿拖延,逾期不再受理。感谢您对我校科研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科研处

                             2022年12月15

附件信息
附件:
  • 附件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用).xls
  •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