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科研项目结项时间有什么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都是基金委根据项目申请书中设定的计划完成时间统一发布结项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等结题材料;北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资助期满之日起30日内,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提交验收申请表、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等结题材料。
其余各类科研项目均不组织统一结项,而是项目研究任务完成之后,随时申请结项。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需按程序办理延期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等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都实行定期清理制度,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例如2016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9月1日;2016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9月30日。
二、纵向科研项目如何办理结项?
办理结项前,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申请书和相应项目管理办法,检查是否已经完成预计的研究任务和是否符合结项验收的条件。确认已经完成预计的研究任务、符合结项验收条件后,按以下流程办理结项验收:
1.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结题时间内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结题材料(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北京自科基金项目、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通过相关项目管理系统线上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
2.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
3.科研处上报结题材料:其中需要由依托单位组织验收或鉴定的(主要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北京社科基金一般/青年项目、北京自科基金项目、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等,其中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重点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鉴定验收方式为会议评审,其余为通讯评审),科研处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或鉴定后,对合格的予以上报,不合格的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
4.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结题材料;或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予以鉴定,并将项目验收结论通知学校;
5.学校将验收结论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项目资料归档;未通过验收的按项目主管部门通知精神处理(修改后复审或重新鉴定、终止或撤项等)。
三、横向科研项目如何办理结项?
横向科研项目按以下流程办理结项验收:
1.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向委托方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2.委托方审核结题材料;或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予以鉴定,并将项目验收结论通知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验收结论和项目成果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结题证明;
4.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
5.科研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