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向科研项目的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委办局级科研项目以及校级科研项目四类。
国家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各类科研项目(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科研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
省部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教育部各类科研项目、各省(直辖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国家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等。
委办局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北京市科委下达的科研项目等。
校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学校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等。
二、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应提供以省、部(国家正式隶属机构)级名义下发的正式立项通知,且立项通知上盖有带国徽的红色正式公章。
由政府职能各部的司、局(厅)部门以部级名义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招标予以立项的项目,应提供司、局(厅)部门在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复印件、立项公告的复印件或以部级名义下发的正式立项通知,且立项通知上盖有司、局(厅)红色正式公章。
三、如何办理纵向科研项目登记备案?
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其他材料,由科研处直接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予以登记备案;
项目负责人自行申报获批立项的其他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正式立项通知和项目申请材料等相关立项资料,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项目信息,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至科研处审核,办理登记备案;
学校教研人员参与以校外单位为依托单位的纵向科研项目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正式立项通知复印件、项目申请材料复印件,且项目申请材料上项目组成员名单栏我校教研人员名字上须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红色公章。
四、如何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登记备案?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各级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研究的课题(已确认为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课题除外),包括技术开发类、技术咨询类、技术转让类、技术服务类等。
横向科研项目必须有到校经费才予以立项登记。立项登记备案流程如下:
1.双方确立相互间的权力和义务,拟定合同或协议草案;
2.项目负责人将合同或协议草案上传至学校OA系统;
3.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合同;
4.科研处审核合同;
5.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合同;
6.项目负责人携合同至校办盖合同章和备案章;
7.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登记表》;
8.项目负责人携加盖备案章的正式合同和科研处审核通过的《横向科研项目登记表》到财务处办理发票借用和经费入账事宜;
9.项目负责人将合同完整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上传《横向科研项目登记表》和合同原件扫描件;
10.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
11.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